一、受理范围
受理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全体党员、干部、职工违规违纪违法的举报。
二、注意事项
1、举报人应对所举报问题的真实性负责。对诬告陷害者,依规依纪依法予以查处。
2、举报一事一投,内容需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凿。
3、提倡实名举报,特别鼓励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。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,优先处理问题。
三、受理方式
...
为了?;す摇⒖突?、相关方及华南所华南生态环境监测分析中心(南海生态环境监测评价研究中心)(以下简称“监测中心”)的利益,监测中心就能力验证提供工作做以下声明:
监测中心保证独立、客观、公正地从事相关能力验证提供工作,并对出具的能力验证报告/证书负责,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、行政和刑事法律责任。依据《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准则》(CNAS-CL03,等同ISO/IEC17043)及相关准则的要求建立了能力验证提供者管理体系和编写《管理手册》,把《管理手册》作为内部管理的基本准则和对客户以及社会提供质量保证的承诺。
监测中心拥有独立、固定的实验、办公场所,自有开展能力验证提供工作的场所、仪器设备;与在职人员签订劳务合同;全体员工承诺不在其它能力验证提供者机构兼职,不受经济及其它利益的干扰,不受任何关系的影响;不与从事的能力验证提供活动以及出具的报告/证书存在利益关系;不参与任何有损于能力验证结果的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;出具的能力验证报告/证书如实反映真实结果。
监测中心能力验证提供者工作质量接受客户及社会公众的监督,对上述内容的真实性、全面性、准确性负责。
本声明自即日起生效。
华南生态环境监测分析中心
(南海生态环境监测评价研究中心)
2024年12月10日
版权所有: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
技术支持: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信息中心
通讯地址: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18号/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西街七号大院
邮 编:510535/510655
电 话:020-291198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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